本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海水制氢一体化项目PSA制氮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/核准/备案机关批准,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,招标人为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。规模中标单位需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PSA制氮机及其附属设施, 同时负责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运输、调试、相关培训及提供相关设备资料。(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)(001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海水制氢一体化项目PSA制氮机设备采购)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:3.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资格, 具备PSA制氮机设计、生产制造能力;3.32020年1月1日至今, 具有10台套及以上、处理气量不小于320Nm³/h及以上PSA制氮机供货业绩(需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,须能证明签订时间、项目名称、设备数量和出力等信息);3.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制氮机,未处于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,未处于有关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;3.5在“信用中国”、“信用辽宁”、“信用大连”官网上无不良记录,需提供证明材料获取时间:从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到2023年05月06日16时00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述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(复印件加盖公章):1、时间: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6日每天9:00-11:30,13:00-16:00(时间,公休日、节假日除外);